嵊州市加美口腔门诊部在申请许可期间擅自执业被依法查处

近日,嵊州市三江街道三江西街583号加美口腔门诊部因在申请许可期间擅自执业近日被市卫生监督所依法查处。

4月 底的一次日常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在三江西街发现了一家新开的口腔门诊部,进入该门诊部检查时发现有患者正在接受诊治。经核查,该门诊部负责人为求某,虽已 提出许可申请,市卫生局也已书面同意设置,但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门诊部停止医疗执业活动,并告知求其行为已违反了〈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

卫监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该口腔门诊部作出了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http://www.szwsw.gov.cn/web/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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